双辽市林业局
一、主要职责
(一)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及监督检查。
(二) 研究制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编制地方森林培育、保护、经营、开发、利用等林业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 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
(四)负责监督执行地方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木材运输、木材加工及经营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地方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地方林业的林地、林权管理。
(五) 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的管理工作。
(六) 制定地方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安排重大林业科研项目;负责新技术、新成果开发、推广和应用,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七) 负责林业公安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
(八) 负责对乡、镇、街林业站的管理。
(九)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林业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人秘科
1、负责局管干部的考核、工资晋升、调配、录用及系统工人调配等项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林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项工作;
3、负责局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营管理科
1、主管计划、财务工作;
2、负责制定全市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林业产业的开放及利用工作;
3、筹集、管理市级林业基金,编制财务 ,指导林场财务、林业收费项目及资金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源营林科
1、负责组织管理资源调查、区划、规划设计极其成果的审批和审议;
2、负责管理林业用地,制定林业用地规划、林种区划和林种规划;
3、负责执行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好采伐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4、负责造林、更新、抚育、低产林改造工程和新增成林验收工作;
5、负责制定有关营林生产、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森林防火科
1、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及林木管护;
2、依据防火命令及条例做好防火工作;
3、协助司法部门处理火灾案件;
4、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林政稽查科
1、负责林业行政案件处理工作;
2、负责林权证核发、管理工作;
3、负责林权、林地纠纷处理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省级管理权限下发的木材运输证、木材检疫证的审批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报道工作。
(责任编辑:王金英)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