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摘要——关于治理城市建设中烂尾楼的建议
建议标题:关于治理城市建设中烂尾楼的建议
建议人:辽西街——张凤楼 杜建民
建议内容摘要:在近几年的城市开发建设中,由于开发商资金短缺或资金链断裂,造成所开发楼盘延期交工甚至出现开发商逃逸现象,致使烂尾楼时有出现。建议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严把审批和验收关,严格按国家规定审查核发楼房销售许可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塑造政府良好形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承办部门:住建局
办理情况摘要:一、关于辽河第一城北区的情况,辽河第一城北区建设项目当时由于拆迁问题,未能及时开工建设,导致工期严重拖延,2013年住宅楼工程才全部完工。当时被拆迁户为能尽快回迁,经常集体到市政府上访,要求立即回迁入住,市政府考虑因拆迁问题导致工期拖延,被拆迁户已经几年未得到回迁,为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协调相关部门先保证回迁户尽快入住。小区内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也已在回迁户入住后全部建设完成,已不影响业主居住。建设单位至今未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住建局按照相关规定无法为其办理竣工备案,待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住建局即会为其办理竣工备案。
二、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在以后的工作中,住建局将严格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为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代表意见:满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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