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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中文版客户端   2010-01-22  

市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双辽市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双辽市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

  应 急 预 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我市出租车行业稳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林省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平市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双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双辽市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双辽市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办、市计划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工交办、市稽征所、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运输管理所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主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研究相关方案,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事后处理工作。

  三、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交通局

  1.负责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警;传达指挥部的指令、通知,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整理,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

  3.根据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和涉及范围,第一时间赶赴突发事件现场,组织相关部门、出租车企业,疏导、劝解、运送上访群众。

  4.负责突发事件的总结和上报工作。

  (二)市信访办

  1.负责处理出租车行业群众来信、来访。对信访中发现群体突发事件信息或苗头,及时报告指挥部。

  2.负责与上访群体代表接触沟通,了解上访人员成分、事件起因、经过,确认问题性质,为指挥部处置突发事件当好参谋。

  (三)市公安局

  1.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调派警力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秩序。

  2.负责突发事件周边区域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

  3.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关键人员进行监控和处理。

  (四)市计划办

  1.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出租车的经营成本、市场经营环境,调整出租车运价水平和计价结构。

  2.负责清理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调解出租车企业内部不合理收费。

  (五)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稽征所

  根据有关政策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程度以及突发事件的性质,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对出租车经营者进行税费减免。

  (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处理、调解出租车经营者与从业驾驶员的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

  (七)市工交办

  负责协调油品经销商、加油站,解决公交车、出租车的燃油供应问题。

  (八)市财政局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费用安排,确保职能部门应急经费需要。

  (九)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

  1.负责对不按规定程序出台管理政策,导致出租车行业突发事件发生的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2.负责对突发事件过程中推诿或延误工作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负责人进行调查及责任追究。

  (十)市道路运输协会、出租车行

  1.协助相关职能部门调解、劝说、运送本单位(协会成员和车行成员)所属或相关人员。

  2.负责协调出租车从业驾驶员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3.认真贯彻执行政府职能部门采取的各项应急政策措施。

  第三章 预警监测

  一、预防机制

  (一)及时掌握出租车行业的信息动态。出租车行和群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征兆或已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要迅速通过110电话,或行业投诉电话7223606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向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立即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报告。

  (二)对突发公共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办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出租车行业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动态。出租车行一旦发现影响社会和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的问题,要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防止政策因素诱发行业不稳定。各职能部门出台与出租车驾驶员管理、税费征收和调整有关政策时,要做好充分调研、论证,并向出租车行业公开征求意见,确保政策的可行性、连续性、稳定性,避免因政策因素影响出租车行业稳定。

  二、沟通协调机制

  (一)各职能部门、道路运输协会、出租车行、经营者、从业驾驶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及时掌握出租汽车行业动态。

  (二)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出租车行业难点问题。

  (三)各职能部门在处置出租车突发事件时,要将有关情况形成动态信息,随时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报告。信息报告要及时、真实、规范。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在两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群体性堵塞主要交通干道等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三、联动机制

  各部门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各自职能分工,通力合作,及时、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分管领导,指定联络人员,并将其联系电话报指挥部办公室编制联络通讯录。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预案分级

  按照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出租车行业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发生300人以上或100辆以上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性上访、罢驶事件,对城市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或在全市范围内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Ⅱ级):是指事态复杂,发生100人以上300人以下或30辆以上100辆以下出租汽车驾驶员群体性上访、罢驶事件,对出租车行业稳定以及一定范围内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的事件。

  (三)较大突发事件(Ⅲ级):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发生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10辆以上30辆以下出租车驾驶员群体性上访、罢驶事件,仅对一定范围内的行业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和威胁的事件。

  (四)一般突发事件(Ⅳ级):是指事态比较简单,发生30人以下或10辆出租车以下驾驶员群体性上访、罢驶事件,仅对出租车行业较小范围内的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

  二、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由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各成员单位共同应对突发事件,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四平市政府。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由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报告,并按照总指挥部的指示,发布启动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命令,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

  一般、较大突发事件(Ⅲ级、Ⅳ级),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行业主管单位或所属执法单位进行应急处置。

  三、应急处置

  (一)了解情况,掌握信息。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了解、掌握突发事件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15分钟内将参加人数、基本态势等情况了解清楚,30分钟内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等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信访办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要在事发30分钟内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报告,并向四平市政府报告。

  (二)确认问题,采取措施。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后,要在30分钟内快速做出综合分析,按照分级响应程序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并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事发现场。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要及时派出指挥人员,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指示、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调度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紧急处置工作。

  1、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在市区内的,相关指挥部领导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要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组织指挥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在市区外的,指挥部领导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要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组织指挥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当发现出租车驾驶员群体到市政府或其他市直机关上访、罢驶的,相关指挥部领导以及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要及时赶到本市指定地点集合。指挥部领导要在事发后最短时间内,统一带队赶到上访场所开展工作,依据相关规定将上访、罢驶人员遣回。

  4、接到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要派出指挥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突发事件现场,组织指挥相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第五章 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理

  针对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各职能部门要审时度势,积极主动采取思想教育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调解、劝告,必要时可灵活采用行政、经济、法律措施,把各种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初始阶段,解决在基层,防止事态恶化。

  (一)对因政策不合理因素引起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制定政策的部门要及时找到政策问题所在,做好当面解释说明。政策出台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要采取暂缓执行或适当调整措施,渐进式实施。

  (二)对车行管理、收费等原因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由市交通局、市计划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立即对车行开展调查,利用思想教育、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协调、调节,监督车行解决好存在问题。

  (三)对因油价上涨因素增加经营成本引起的突发事件,要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稳定。主要采取出租车行、经营者、驾驶员和乘客合理分担的方法,由市交通局、市计划办、市质监局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采取行政、经济等有效措施协调解决。

  (四)对因燃油短缺导致出租车驾驶员无法正常营运的,由市工交办协调油品经销商、指定加油站开启出租车加油绿色通道,保证出租车及时加油。对燃油确实无法供应而导致出租车无法营运,出租车行要做好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协调工作,车行、经营者和驾驶员共同分担经营风险,妥善解决驾驶员负担问题。

  (五)对因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者无理取闹或受人挑拨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等部门要采取措施平息事件,追究组织者或挑拨者的责任。

  二、调查评估

  指挥部组织信访、公安、物价、监察等部门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上报出租车行业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级别、性质以及轻重程度,逐级上报。

  三、责任追究

  (一)因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公务人员违法违纪造成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由监察部门按突发事件级别和事件性质及其严重程度,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因出租车行违法经营、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者无理取闹或受人挑拨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充分利用网通公司、移动公司的通信设施,建立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通信网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联络畅通。

  二、物资保障

  运输车辆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运送上访人员。

  三、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按照指挥部指示负责落实。

  四、宣传教育

  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管理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对有关政策调整及时进行宣传,让出租车经营者、业主、驾驶员加深对政策的了解和掌握,使其能够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七章 附  则

  本预案由市交通局制定、管理,并负责修订、解释。

  主题词:交通   车辆   预案   通知                        

  抄 送:各人民团体,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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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4日印发(共印175份)

(责任编辑:信息报送员)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