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损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双辽市公路损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十一月十日
双辽市公路损毁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公路发生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排除险情,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能力。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全面提高整体抗灾能力和应急抢修能力。
基本任务是保证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安全、畅通;抢救道路损毁受伤人员、损坏车辆及相关设施,尽快恢复交通,防止发生阻塞现象。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平市公路损毁事故应急预案》、《双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双辽市行政区域内公路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的公路严重损毁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主要包括:水毁、滑坡、雪灾、翻浆、地震及其他突发事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双辽市公路损毁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协调组、抢险队、运输队、交通指挥组、技术组、物资组、宣传组。并与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中心医院、市交警大队协调建立抢险救援队。
总指挥:卞国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杨玉林 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主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公路损毁事故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负责收集、掌握和上报事故信息;下达抢险救援指令;根据需要组建工作组;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事故灾害发展趋势,对事故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抢险措施。
各工作组组长由指挥部指定任命,职责分工如下:
协调组:负责抢险救灾工作涉及的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协调沟通以及支援力量的组织、调用等工作。
抢险队:负责应急抢险和恢复工作。
运输队:负责运送抢险救援人员及物资。
交通指挥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指挥交通。
技术组:负责制定抢险抢修方案。
物资组:负责抢险救援所需物资准备。
宣传组:负责公路损毁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及信息收集等工作。
二、队伍编成
(一)基本救援力量为市公路管理段、养护公司及所属道班。按编制划分为公路管理段、养护公司、工程公司3支抢险队,人员构成为各单位职工及道班员工。
(二)增援力量为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中心医院、市交警大队协调建立的应急抢险增援队伍。
三、报警电话及值班制度
(一)报警电话设在市交通局公路管理段。白天为7224435;夜间为7224411。
(二)值班制度。
实行季节性全天候值班制度。
第三章 预测、预警
一、预测
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对公路情况的巡查、检查,发现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公路损毁事故进行预测,并将预测情况上报指挥部。
二、预警
由指挥部办公室与气象、地震、水利、国土等部门沟通协调,搜集信息,发出预警通告。
三、信息传送与报告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市公路管理段及养护公司等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通过有线、无线通信进行信息综合,并通过相应通信方式以及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重大事故要在两小时内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报告。
四、预警级别及发布
公路损毁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一般级(Ⅳ级),预警信号用蓝色表示;较重级(Ⅲ级),用黄色表示;严重级(Ⅱ级),用橙色表示;特别严重级(Ⅰ级)用红色表示。预警信息的发布,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一)预案启动条件:
1.水毁:预报事故灾害即将危及公路及桥梁安全;已经发生的事故灾害造成公路交通中断。
2.滑坡:发生滑坡及附近居民居住安全和通行安全;已经发生的事故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车辆严重受损。
3.雪灾:事故灾害造成干线公路阻断一小时以上,一般公路阻断三小时以上,给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带来无法克服的困难。
4.翻浆:公路连续发生翻浆,通行不畅,干线公路连续翻浆500米以上,一般公路翻浆一公里以上。
5.地震:发生地震灾害造成的桥梁垮塌和公路阻断。
(二)预案启动标准:
双辽市行政区内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公路严重损毁,需交通部门及时、快速恢复的,由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一般灾害造成的干线公路损毁、中断,由公路损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程序
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公路严重损毁或阻断,由公路损毁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公路管理段、养护公司及所属道班负责响应,分工负责,协同地方政府开展救灾工作。
(一)由公路损毁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达启动预案命令,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抢险队、交通指挥组立即赶赴现场,抢险救援,指挥交通。
(三)技术组在接到命令后立即制定抢险方案,内容包括所需人员、设备、物资的数量并报公路损毁抢险救援指挥部。
(四)物资组在接到命令后立即将所需物资采备齐全。
(五)宣传组及时做好现场报道工作,并负责收集信息、资料等。
(六)遇到较大事故灾害时,指挥部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汇报险情,请求紧急增援。
(七)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修复因灾害损毁的公路设施,恢复公路正常交通,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八)如遇特大险情,应及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及驻军支援。预案一旦启动,各队(组)成员必须立即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结束
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指挥部组织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清查,确定现场不会再发生危险,安全隐患已经得到排除,由指挥部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四、新闻发布
指挥部宣传组在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指导下,按规定程序发布公路损毁应急处置信息。
第五章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由指挥部办公室对参加抢险救援单位的相关数据(人员、物资、设备等)进行统计,并根据相关数据支付款项,妥善处理好抢险救援后期工作。
二、调查、总结
由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联合调查,在救援结束15日内,完成对公路损毁事件的调查和总结,上报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及相关上级部门。
第六章 相关保障
一、通信保障
由指挥部办公室与通信部门沟通,提供技术和设备保障。
二、设施、设备保障
由指挥部办公室下属抢险队负责,对所属设备进行日常保养、检修,保证随时调用。
三、物资保障
由指挥部物资组负责,协调准备所需物资,及时完成物资储备及供应工作。
四、运输保障
由指挥部运输队负责落实车辆及人员,保障运输任务的完成。
五、医疗保障
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组与各相关医院进行协调沟通,组成抢救队伍,具体负责遇险人员的医疗抢救工作。
六、治安保障
由指挥部协调组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组成支援队伍,提供必要的治安保障。
七、交通管制保障
由指挥部指挥组负责与交警部门组成支援队伍,共同开展工作,维护交通秩序。
八、救援防护保障
由指挥部抢险队负责,完成所承担的救援任务。
第七章 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公众宣传教育
由指挥部宣传组负责宣传教育。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宣传,最大限度地公布公路损毁事件应急信息,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二、培训
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进行应急培训。
(一)培训对象
各相关单位、部门领导;技术负责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
(二)培训内容:
突发公路损毁事件抢险救援案例解析及各种灾害造成公路损毁事故处置的方式、方法等。
三、演练
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定期进行合成演练,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内容包括:演练目的、时间安排、参加单位、抢险救援事项及所需物资等,报请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总指挥部审批,演练结束后要进行评估和总结,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第八章 附则
本预案由市交通局制定、管理,并负责修订、解释。
主题词:交通 公路 预案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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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0日印发(共印175份)
(责任编辑:信息报送员)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