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7]51号)、《四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四安委办字[2017]51号)要求和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市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部署,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同时开展。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5月31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通过双辽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对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并宣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
市安监局、双辽广播电视台负责落实。
(二)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6月1至30日)。
开展集中宣讲。安监、公安、交通、住建、教育、市场监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辖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类企业负责人要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团市委组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志愿者,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重点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
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市安委会办公室、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落实。
(三)安全生产全社会公益宣传(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期间,市电视台各频道每天重要时段播放2次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市广播电台每天重要时段循环播报安全生产提示用语;同时还要在社区、广场等重要位置的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
市委宣传部、市安委会办公室、双辽广播电视台、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四)升安全旗活动(6月1日)。市安监部门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升安全旗。通过升安全旗,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市安监局、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组织企业落实。
(五)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5日至11日)。
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选择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及易发生群死群伤事件的行业(领域),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认真组织观摩、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制定的演练计划组织实施。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和完善应急求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
市应急办负责组织落实,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各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分工推进落实。
(六)“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演讲比赛(6月9日)。
主题演讲比赛是“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之一。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参与,以“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开展演讲活动。市安委会选拔1-2名选手,参加6月9日四平市决赛。四平市安监局将组织在四平市决赛中获胜的选手6月下旬赴各县(市)区、重点企业进行宣讲。
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部门负责推荐、选送的组织工作。
(七)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12日至18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要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要利用宣传栏、网站、公告栏或者制作专题图板进行事故安全教育展览。各企业、各单位要将警示教育作为员工培训内容,警示教育片要反复播、循环放;社区要利用活动室、公共广场等场所播放警示教育片。各类教育机构组织观看有关学生意外伤害、人员密集场所踩踏、公共场所避险等内容的警示教育片。
市安监局、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落实。
(八)“6.16”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
市安委会在市文化广场设主会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面对面地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以板报、挂图、事故图片展、发放宣传材料、体验性活动等多种形式,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必须设立咨询站,各大中型企业、医院、学校在本单位设立咨询台,结合本部门(行业)本单位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要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走上街头、深入企业、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组织落实。
要组织安全生产宣传车巡街宣传,车上要备音响、安全旗、彩旗、主题宣传横幅。车队要沿城镇主要街道巡街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知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市交警大队负责组织落实)。在高层建筑物上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条幅,辽河路两侧各单位要悬挂条幅、横幅进行宣传,利用市区内的LED大屏幕循环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市住建局负责落实高层建筑、市消防大队负责市区LED大屏、辽河路沿线各单位要按要求落实条幅或横幅)。在商场、宾馆门前利用电子屏、横(竖)幅宣传“安全生产月”主题标语(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在文化广场、公园、娱乐场所悬挂主题横(竖)幅“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市住建局负责广场、公园,市文广新局负责文体娱乐场所)。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等各种营运车辆悬挂和利用电子屏显示安全标语(市交通局负责落实)。
(九)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9日至25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歌咏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建设安全文化活动室、安全文化长廊,建设企业安全文化,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市以“送演出下基层”为载体,开展送安全文化下乡活动,组织多场次契合安全生产主题文艺演出,送安全文化进基层、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受众面。各部门、各单位要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市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经过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在媒体广泛展示传播。
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落实。
(十)“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6月30日)。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大赛。市安委会办公室选拔1个单位代表我市参加6月30日的四平市决赛。
市安监局负责落实。
三、全市“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主要内容
“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配合实施。
(一)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记者深入各重点企业采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宣传先进企业典型,推动工作落实。
(二)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记者随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专项检查组深入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予以曝光,震慑违法企业。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全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及“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成立双辽市“安全生产月”组委会,负责组织、指导、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主 任:王庆伟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长
副主任:白晓辉 市安监局副局长
魏子晖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勇 市安监局宣教法规科科长
陈英魁 市安监局监督管理科科长
高建业 市安监局危化科科长
杨庆祥 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董大恒 市安监局职业卫生科负责人
李 建 市安监局行政审批办负责人
李 楠 市安监局监察大队队长
张 策 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及安全监管信息中心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协调新闻媒体、汇总资料。
成 员:王勇 杨庆祥 刘春艳 陈飚。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监局),负责统一制定全市活动总体方案,市级层面活动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相关企业负责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并分别组织实施。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领导下研究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协调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联系新闻媒体设立安全生产专栏、督促指导广播电视台、互联网信息中心、网站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新闻报道。
(二)求真务实。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跟踪问效。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
(四)加强宣传。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加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以及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报道和专题节目,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尤其要在“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五)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六)信息报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于5月25日前将联络员推荐表(电子文本)和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市安监局宣教科,7月5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和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市安监局宣教科。“安全生产月”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五前将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本周内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安监局宣教科,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联系人:王 勇 电 话:0434-7660106
手 机:17767857151 电子邮箱:56012528@qq.com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jlsafety.gov.cn、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微信公众平台:
附件:1、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人命关天,安全至上
3.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4.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坚守安全红线,担当安全责任
7.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8.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9.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0.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2.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13.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14.安全你我他,幸福千万家
15.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1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1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18.安全生产勿侥幸,违章违规要人命
19.企业要效益,安全是第一
20.深入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附件2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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